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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蕲春县政协委员郝仕贵在收到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回复后,高兴地说:“国土局领导对议提案工作高度重视,办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给予的答复合理合法,我非常满意。”
今年初,该局在收到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如何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的建议提案后,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迅速组织办理专班,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先后采用广播电视宣传38次,印发宣传手册16500份,张贴宣传标语13200条,召开会议45场次,每次都对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建议县政府和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6个农民建房用地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农民建房的相关规定和必备条件。三是开展清查,敢于叫停。该局多次召开基层国土所长、分局长会议进行安排布置。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违法占地建私房的一律实行“三停”,即停止建设施工、停止受理申报、停止办理审批。四是依法查处,规范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民依法进行制止。截至目前,已依法送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643份,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5份,责令拆除违法建筑9处。五是实施追究,严肃处理。对少数问题突出的村,特别是村级乱收费乱批地的现象,建议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和乡镇办纪委进行全面调查并立案处理,有效地规范了农民建房用地行为。
近年来,该局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工作上,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办理认真。对具备解决和回复条件的,集中力量及时给予解决和回复;对一时解决和回复不了,需要进一步了解和调查的,说明原因,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不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理范围的,认真作好解释说明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同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办理结果以文件形式书面答复代表、委员们,并安排专人跟踪管理,作好有关建议、提案的意见反馈。这些作法深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人大、县政协的高度赞扬,办理满意率达到100%。